安全工作部(处)在学校党委、校委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学校安全稳定,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教学科研正常秩序。
一、负责研究制定学校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安全工作方案等,并定期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安排部署工作任务。
二、建立建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并督促指导各单位做好落实。
三、负责了解掌握校园及周边各类不安全、不稳定因素,积极与新乐市消防队、公安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协作配合开展综合治理,保障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负责调解处理学校内部矛盾纠纷和一般治安案件,协助配合公安机关查办重大治安案件、刑事案件。
五、负责研究制定学校安全宣传教育计划,指导各单位开展法制、消防、治安、食品卫生、交通、防溺水、防电信诈骗等各类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六、负责开展安全隐患督导检查和业务指导,及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督促责任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整改。
七、负责各种大型活动现场秩序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
八、负责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外来务工、经商、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九、负责开展人防、技防、物防建设,做好安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安防设施设备的巡查维护。
十、负责学生集体户口的迁入、迁出及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协助新乐市公安局做好重点人员情况掌握。
十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