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如何迁入户口
学生在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凭入学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来校后将户口迁移证交由所报系老师,然后由安全工作处统一为学生办理落户手续(只能由升学将个人户口迁到学校,其他方式不以予办理)。
二、学生如何迁出户口
伴随升学将个人户口迁到学校所在地的学生,再将户口迁出有三种方式:
(一)学生退学
学生中途退学,可以在办理完退学手续后直接将户口迁移回原籍(只能迁回原籍)。
(二)学生毕业
学生毕业后,必须持毕业证复印件到安全工作处填写《学生户口迁移申请表》,每年5-6月份,9-10月份集中办理,其它时间不受理。
(三)在校生迁移户口
在校生如果迁移户口,须到待落户地开具准迁证。
除以上三种情况学生可以将户口迁出外,其他原因或方式均不能办理户口迁出。
三、户口迁出注意事项
(一)填写时要如实填写,字迹清楚,字体规范。
(二)在校生户口迁往地址只能为原籍。
(三)毕业生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按报到证所派地址,对于迁回原籍的个人要确定待落户派出所的名称。
(四)待落户派出所名称:必须确切填写详细,如因为个人原因将待落户派出所名称填写错误导致不能落户,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