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2026级新生户口迁入办理工作,保障新生户口顺利落户,杜绝户口遗漏、遗失等问题,根据新乐市长寿派出所户政科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新生户口迁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原则
新生入学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办理原则,按照学校新生落户通知要求办理落户手续。
二、落户所需材料
(一)河北省内户籍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单页原件。
(二)河北省外户籍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
需在户口迁移证或户口单页备注栏内注明本人身高、血型、联系电话。
三、材料报送要求
新生户口迁入工作统一在入学后集中办理。请各学院(书院)逐一收集、妥善保管新生落户所需全部材料,认真核对信息无误后,统一汇总填报《2026级新生户口迁入登记表》,于2026年9月5日前将所有材料及登记表一并报送至学校安全工作处(联系人:孙革潮,电话:13383030308)。
四、身份证办理安排
安全工作处将统一组织落户新生前往新乐市长寿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具体办理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相关费用说明
本次新生户口落户相关费用,由新乐市长寿派出所统一收取。
请各学院(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传达通知要求,有序组织新生准备相关材料,确保2026级新生户口迁入工作高效、有序完成。
安全工作处
202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