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提高我校应对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提高抢险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指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地震、暴雨、冰雹、洪涝等。
一、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加强应对。
各类自然灾害具有不同的预警时间,必须在政府及有关部门指导下,根据预警登记,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灾害发生之前的疏散、转移、避险等预防及各项准备工作。
(二)统一指挥,协同应对。
一旦发生灾害,做到及时上报,果断处置,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学校各部门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应对,系统联动,形成统一指挥、协调有序的应急管理机制。
(三)加强保障,控制损失。
加强灾前、灾中、灾后的保障工作,在组织队伍、经费、物资、信息等救灾措施方面提供全面有力的保障。研判灾害发展态势,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避免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一)在河北美术学院安全稳定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各项指令,研究部署地震、暴雨、冰雹、洪涝等灾害来临前的应急防御、灾后紧急救援、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等工作。
2.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发生自燃灾害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
3.针对不同季节,加强自燃灾害危害性的教育,组织师生员工学习掌握地震、暴雨、冰雹、洪涝等自然灾害相关安全知识和预警信号,增强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提升逃生自救能力。
4.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责任制,督导检查学校各单位责任落实情况。
(二)医疗救护组
组长:学校医务室负责人
成员:学校医务室全体工作人员
职责:
组织现场救护、安置受伤人员,做好受伤人员急救与处理,做好医疗器械和药品的应急准备;协助医疗救护机构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
(三)综合协调组
组长:校长办公室主任
成员:安全工作处、基建处、总务处、学生工作处、各二级学院负责人
职责:
1.当发生自然灾害时,学生工作处牵头,各二级学院负责将学生进行有序地引导、疏散,确保安全,并积极配合校领导小组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2.安全工作处负责事故发生时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现场隔离及人员疏散、撤离工作,组织力量抢救师生生命、财产;严格控制校外人员的出入,加强对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巡查。
3.总务处、基建处负责组织抢修人员全力以赴进行抢修,确保重点部位尽快恢复供水、供电。
三、应急措施
(一)自然灾害发生后,及时拨打“119”、“120”救援电话,校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配合救援机构对人员疏散撤离、抢救被困人员、救治受伤人员。
(二)学校医务室协助医疗机构做好受伤人员的接诊、救治工作。
(三)保持24小时值班,维持现场秩序,疏导车辆、人员,协助、配合救援部门开展工作(安全工作处落实)。
(四)组织人员在第一时间开展现场抢修工作,确保供水、供电正常(基建处、总务处落实)。
(五)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向校领导小组汇报,正面引导学生,稳定学生情绪。并及时与家长联系,说明有关情况,稳定家长情绪(学生工作处牵头,各二级学院落实)。
四、善后处置工作
(一)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抢险工作,要以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落实各项抢险措施,并保持24小时有人值班,通讯畅通(各单位落实)。
(二)灾害过后,要迅速检查受影响的建筑物,并按要求开展防疫工作,迅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校医院、基建处、安全工作处、各二级学院落实)。
(三)冷静面对媒体采访,做好接待,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院长办公室落实)。
(四)校领导小组及时向上级汇报灾害事故抢救、人员伤亡、善后处置等情况。